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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产品之粮改价
消息来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6-12-30     点击数: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采取分品种试策,改革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棉花、大豆、油菜籽和玉米的临时收储已经取消,小麦、稻谷以后也将陆续深化改革,粮改价已经成为未来粮食收购的主流方向。

  2016年大豆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4800元

  2014年开始国家取消东北大豆临储政策,试点大豆目标价格改革。大豆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当市场价低于目标价时,根据价差和种植面积给予种豆农民补贴。3月,国家发改委称,将继续在包括吉林省在内的东北四省区开展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2016年大豆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4800元,与2015年持平。黑龙江有关部门确定的全省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标准为每亩130.87元,相比2014年该省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标准每亩60.50元,大幅增长116.3%。

  国储终结 玉米临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2016年,3月28日,国家在内蒙古和东北三省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将以往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市场化收”加“补贴”的新机制。意味着玉米国储政策正式告别历史舞台。

  中央财政公布东北三证玉米生产者补贴金

  中央财政拨付的第一批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约300亿元。其中,内蒙古自治区66.25亿元,辽宁省45.78亿元,吉林省72.63亿元,黑龙江省115.73亿元。10月底,财政部公布了第二批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分配情况,补贴资金总量为90亿元,内蒙古自治区20.45亿元,辽宁省14.13亿元,吉林省22.42亿元,黑龙江省32.99亿元。根据各省的不同,发到农户手中大概是137-154元/亩不等。

  东三省玉米加工企业补贴出台

  9月28日吉林省率先公布政府补贴深加工企业收购省内2016年产新玉米每吨200元,资格需具备10万吨以上玉米年加工能力等(详细看各省公布标准),收购期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加工期截止6月30日;11月3日辽宁省公布省补贴100元,内蒙古自治区公布共补贴200元;11月17日黑龙江省公布对2015年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或具备年加工能力10万吨及以上,生产淀粉类或酒精类玉米深加工企业,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收购入库,并于6月30日前加工消耗的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每吨给予300元补贴(标准水分)。

  发改委: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不变仍为1.18元每斤

  11月2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2017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6年水平不变。

  2016年各省稻谷依旧执行最低价格收购政策

  5月22日,河南省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市斤、1.38元、1.55元。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自7月28日起在江西省,7月30日起在安徽、湖北、湖南三省启动2016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10月10日起,黑龙江省开始执行粳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执行截止期为2017年2月28日。2016年黑龙江省粳稻最低收购价为标准品每市斤1.55元。201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粳稻为标准品。

  (文章来源:生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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