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粮油信息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优化审批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
消息来源: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0-07-06     点击数:
冀粮流通〔20203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精神,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河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20年版)中第191项“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第192项“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事项,我局制定了《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载本通知送达同级行政审批局)。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6月24日

附件: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doc
《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doc
分享到:

Copyright 2000-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槐岭路交叉口东北角格瑞大厦 邮编:050021
客服电话:   0311-85828136(国储)、 0311-85826001(地储)、 0311-85822788(资金结算)
冀ICP备20002302号-1

河北粮食交易中心

京津冀三地粮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