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9月23日河北省(省)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公告(第一百九十场)
消息来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18 点击数:
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于2024年9月23日组织本次竞价交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1、交易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9:30)
2、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http://www.grainmarket.com.cn/)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河北市场”选择“河北省级储备粮销售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二、交易安排
1、交易单位、品种及数量:平泉小寺沟国家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销售2021年产一等玉米2000吨。
2、交易价格:以竞价方式产生(竞拍底价详见《第六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9月23日河北省(省)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清单(第一百九十场)》以下简称《交易清单》)交货地点为委托方指定地点,价格类型为散粮汽车板价,无出库费,无水杂增扣量。
本场报价递增幅度:5元/次。
3、质量标准:详见《交易清单》。
4、看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详细阅读标的物当期《交易公告》及《交易清单》,《交易清单》各项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品种及质量以客户仓储实物看样为准。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价买方,均视同认可《交易清单》各项质量标准,看样时间跟库点联系人提前预约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委托单位联系方式可致电交易中心询问)。粮食成交后不接受错拍、误拍、代拍等非正常申诉,成交企业自行承担成交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成交后销售方发票开具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本交易安排为预公告,最终起拍数量、质量标准、起报价等信息以交易日交易专场标的安排为准。
三、交易资格
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并注册成为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年审有效期内)企业,均可参与本次交易。
四、保证金及手续费
1、保证金:保证金11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扣除手续费后的保证金在开具出库单时按出库单申请数量冲抵货款。
买方须在交易前向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汇入保证金,汇款后请登录系统-用户中心-我的资金-交易账户明细-河北市场查询,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请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不能到账,影响参与交易;使用非绑定账户汇款的,提交相关资料后原路退回至发出行,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单位名称: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0313999900100001298941
2、手续费:买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2‰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五、履约结算
本次交易委托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线上统一结算。
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交款期内(详见《交易清单》)将全额货款(同保证金账户)一次或分批汇入本公告指定银行账户并开具《出库通知单》。买卖双方对已出库(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并开具发票的,应在交割期内(详见《交易清单》)签署《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以多次或一次签署《验收确认单》。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2个工作日内将货款释放到卖方可用资金,卖方申请出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绑定的账户。
六、其他事项
1、请拟参加交易的会员认真阅读交易公告,参与交易的会员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全部内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当期《交易公告》、《交易清单》、《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交易前请会员自行阅读<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地储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未按上述流程操作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3、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4、手续费发票开具,请搜索QQ群文件《开票申请》自行下载,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
5、《交易公告》、《交易清单》、《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等有关资料详见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良友商务网:www.hebgrain.cn)。
七、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交易业务部
电话:0311-85826001、85828136、67695136
QQ业务群:415251221
交易中心财务结算部
电话:0311-85822788
交易手续费发票
电话:0311-85874773
省农发行营业部
电话:0311-86984734
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2024年9月18日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1、交易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9:30)
2、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http://www.grainmarket.com.cn/)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河北市场”选择“河北省级储备粮销售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二、交易安排
1、交易单位、品种及数量:平泉小寺沟国家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销售2021年产一等玉米2000吨。
2、交易价格:以竞价方式产生(竞拍底价详见《第六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9月23日河北省(省)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清单(第一百九十场)》以下简称《交易清单》)交货地点为委托方指定地点,价格类型为散粮汽车板价,无出库费,无水杂增扣量。
本场报价递增幅度:5元/次。
3、质量标准:详见《交易清单》。
4、看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详细阅读标的物当期《交易公告》及《交易清单》,《交易清单》各项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品种及质量以客户仓储实物看样为准。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价买方,均视同认可《交易清单》各项质量标准,看样时间跟库点联系人提前预约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委托单位联系方式可致电交易中心询问)。粮食成交后不接受错拍、误拍、代拍等非正常申诉,成交企业自行承担成交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成交后销售方发票开具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本交易安排为预公告,最终起拍数量、质量标准、起报价等信息以交易日交易专场标的安排为准。
三、交易资格
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并注册成为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年审有效期内)企业,均可参与本次交易。
四、保证金及手续费
1、保证金:保证金11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扣除手续费后的保证金在开具出库单时按出库单申请数量冲抵货款。
买方须在交易前向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汇入保证金,汇款后请登录系统-用户中心-我的资金-交易账户明细-河北市场查询,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请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不能到账,影响参与交易;使用非绑定账户汇款的,提交相关资料后原路退回至发出行,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单位名称: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0313999900100001298941
2、手续费:买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2‰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五、履约结算
本次交易委托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线上统一结算。
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交款期内(详见《交易清单》)将全额货款(同保证金账户)一次或分批汇入本公告指定银行账户并开具《出库通知单》。买卖双方对已出库(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并开具发票的,应在交割期内(详见《交易清单》)签署《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以多次或一次签署《验收确认单》。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2个工作日内将货款释放到卖方可用资金,卖方申请出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绑定的账户。
六、其他事项
1、请拟参加交易的会员认真阅读交易公告,参与交易的会员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全部内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当期《交易公告》、《交易清单》、《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交易前请会员自行阅读<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地储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未按上述流程操作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3、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4、手续费发票开具,请搜索QQ群文件《开票申请》自行下载,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
5、《交易公告》、《交易清单》、《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等有关资料详见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良友商务网:www.hebgrain.cn)。
七、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交易业务部
电话:0311-85826001、85828136、67695136
QQ业务群:415251221
交易中心财务结算部
电话:0311-85822788
交易手续费发票
电话:0311-85874773
省农发行营业部
电话:0311-86984734
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