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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粮食目标价格PK最低收购价,谁的吸引力更大
消息来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5-05-22     点击数:
2014年,我国率先对大豆和棉花试行目标价格补贴制度,试图破解当前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所面临的困境。经过一年多的运行,试点基本取得成功,但不可否认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是试点品种的种植面积下降趋势并没有得到遏制。
根据全国11万多农户种植意向调查,2015年全国稻谷意向种植面积增长0.2%,小麦增长0.7%,玉米增长1.9%,棉花减少11.2%。另据了解,2015年大豆全国种植面积预计减少10%,其中实行目标价格的东北地区将下降20%左右。
棉花和大豆实行目标价格补贴后,按理说种植农户的收益保障范围有所扩大,基本收益得到保障,为什么部分农户却不买账呢?

试点品种比较效益差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告,2014年我国棉花、大豆平均亩产分别为97.5公斤和110公斤。其中实行目标价格的新疆棉花亩产为124.2公斤,黑龙江大豆亩产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按照两者目标价格19800元/吨、4800元/吨计算,亩产值分别为2459元和528元。
2013年,新疆全区棉花生产平均每亩总成本达2115.25元,2014年生产成本与上年基本接近,预计收益不到400元/亩。黑龙江大豆生产成本2013年每亩为601元,2014年预计为550~600元,测算2014年大豆收益可能微利或小幅亏损。而种植玉米和水稻,收购价格按最低收购价或临储价格测算,理论收益每亩平均略高于棉花,大大高于大豆的收益。显然,种植大豆的吸引力最低。

农户观念有待更新
虽然目标价格与最低收购价(临储政策)都是为了保障农户种植收益,但两者的市场化程度有较大差别。
目标价格制度是指由政府设定农产品的目标价格,当实际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而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则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农产品价格基本由市场来决定。
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临储收购政策主要是指当主产区市场粮价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委托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粮食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的粮食。
由于目标价格制度是一种新事物,被农户了解和认可需要一个过程。
加上部分地区宣传不够和农户自身观念等各种原因,导致部分农户的思想意识仍停留在临储和托市收购时期。
在目标价格标的行情持续走弱时,一味“捂”着惜售,依旧幻想国家会按照目标价格启动托市收购预案来托市。没有采取主动积极应对措施,导致当农产品价格下跌幅度扩大后,损失进一步增加,使农户实际收益低于目标价格,影响了种植积极性。

大豆实际种植效益更差
由于很多大豆种植农户对目标价格政策这一新兴事物不熟悉,当大豆实际收购价格持续向下运行时,仍采取以往的老经验———惜售,大部分农户没有在采价期结束前全部卖完大豆,有的库存仍较多。
如黑龙江据估算有三成左右的大豆在3月底未售出,部分地区估计有近一半未售出。而此后大豆行情持续下行,甚至一度下跌至3500元/吨以下,目前虽有回升,也不过4000元/吨,较公布的采价期内全省平均市场价格低了很多。而这个差价损失国家不会给予补偿,是要由农户自己承担的。由此导致很多种植大豆的农户实际收益达不到目标收益,种植亏损幅度较大,严重影响其种植大豆的积极性。

政府有意下调种植面积
据此前公布的信息,2015年我国大豆目标价格仍为4800元/吨。新疆的棉花目标价格则调整为19100元/吨,较上年下降了700元/吨,按实施地区新疆上年的平均亩产量124.2公斤测算,相当于每亩少了80多元,棉花种植比较效益将普遍低于往年,预计下降幅度达20%以上。
而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稻谷、小麦收购政策仍与上年相同。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农户种植棉花的积极性肯定将受到影响。当然,这也是政府考虑到国内外棉花库存庞大,有意下调棉花种植面积的结果。预计2015年新疆棉花种植面积比去年调减466.5万亩,将降低至2500万亩左右,占去年种棉面积的16%,下降幅度之大,远超市场预期。

目标价格试点得大于失
目标价格在我国尚属新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一切需要探索。这就难免在试点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农户播种面积、产量统计存在误差,监测期间市场平均价格公布不及时,补贴资金发放较迟等,使农户的收益不能及时足额兑现,且对下一年度种植收益预期不能及时做出判断,也会对农户种植积极性造成影响。
虽然目标价格试点存在一些问题,但总体上仍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意义重大,也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可以说是得大于失。为使目标价格制度这一新事物快速成长,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粮食安全战略,今后需要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
科学确定目标价格,适当提高试点品种的比较种植收益,提升其吸引力;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户和整个社会了解、熟悉目标价格政策和流程,引导农户合理确定种植品种及面积;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尤其是要尽早公布采集期间试点品种的平均价格,及早兑现补贴,树立农户对目标价格制度的信心。

可以考虑扩大试点品种
鉴于棉花、大豆试点存在的局限性,可以考虑扩大试点品种,及早将玉米纳入试点范围。
首先,玉米种植比较效益较高。如将上年度的临储收购价作为目标价格进行测算,则种植玉米的比较效益与水稻接近,高于小麦、大豆,利于树立和提高农户对目标价格制度的信心。
其次,玉米临储数量庞大,包袱沉重,不改不行。2013年国家收购临储玉米达6919万吨,2014年进一步增加到8329多万吨,两者合计超过1.5亿吨,临储收购的玉米数量较计划经济时代还多。仅临储收购资金就需3000多亿元,还要占用大量的仓容,利息与保管费用十分惊人,且与农产品市场化的目标日益背离,急需进行改革。
再次,玉米主要是作为饲料用粮及工业用粮,进行目标价格试点不会对口粮安全带来大的冲击。
第四,玉米作为我国第一大粮食品种,种植面积广泛分布在东北、华北、中原及华中一带。如试点成功,将使目标价格进一步深入人心,对下一步将目标价格制度在稻谷与小麦上的推广帮助较大。
当然,将玉米列为试点品种也存在一定的困难与风险。因此,试点时须做好细致完善的实施方案,科学确定目标价格,划定试点地区,组建专业队伍,制定风险防控应急方案。总之,只要加大改革力度,积极稳妥推进,目标价格这一新事物必定会在我国落地生根,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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